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博眼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36岁,同时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
山西警方提示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临汾市人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不恶意造谣、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
6月9日上午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到案后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主动写下保证书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
对此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公民上网,男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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